PPWR 包裝層級與歐盟合規聲明
一個帶有塑膠開窗與鋁封的紙盒並不是單一的包裝品——它是三種材料,而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》將其視為三者。要做對 PPWR,起點是分別申報每一層,終點則是由該資料生成的單一份歐盟合規聲明,以你所銷往的每一種語言呈現,並封存多年。
為何是層,而非「包裝」
PPWR(法規 EU 2025/40)是圍繞一件包裝的物理構成建立的。可回收性、再生成分目標與物質限值全都逐材料適用,而非套用於整體的某個平均值。一個由 80% PE 膜與 20% 鋁構成的軟袋無法宣稱單一的可回收性等級——每個組件都被分別評估與申報,而最弱的一層往往決定最終結果。
因此第一項工作是進行妥善的組成分解:列出每一層、其材料、其質量占比及其功能。這個結構一旦存在,其餘的 PPWR 合規事項便水到渠成。
第 12 條:分別申報每一層
依 PPWR 所預期的層級式做法,每一個包裝組件都攜帶自己的紀錄:
| 每一層 | 你所申報的內容 |
|---|---|
| 材料 | 聚合物或基材(PE、PET、紙、鋁、玻璃……)及質量占比 |
| 可回收性等級 | 可回收設計等級 A / B / C——低於 C 者限制上市 |
| 再生成分 | 消費後再生占比,對照塑膠再生成分目標 |
| Art. 5 物質 | 重金屬(Pb+Cd+Hg+Cr VI ≤ 100 mg/kg)及食品接觸包裝的 PFAS 限值 |
| EPR 登記 | 逐會員國的生產者責任機制登記 |
可回收性等級 A / B / C
PPWR 依可回收設計表現分級,其中 A 為最佳。自 2030 年起,評級低於設定門檻的包裝不得上市,而較高等級在生態調節(eco-modulation)下可享較低的 EPR 費用。逐層記錄等級,正是讓上市查核與費用計算得以進行的關鍵。
護照將此儲存為一筆結構化、可查核的紀錄,而非行銷宣稱——這與我們在更廣泛的 PPWR 生產者義務 中所採取的「實際數字,而非自我聲明的標章」做法相同。哪些標記留在包裝上印刷、哪些移至 QR 之後,是另一項設計決策,我們在 包裝標籤指南 及 哪些必須留在包裝上、哪些可移至 QR 中有所說明。
第 5 條:逐層的物質限值
第 5 條限制包裝中可含有的物質。有兩個家族最為關鍵:
- 重金屬 — 鉛、鎘、汞與六價鉻的總和不得超過 100 mg/kg
- PFAS — 食品接觸包裝面臨對個別及總計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的嚴格限值
由於這些是在材料層級評估的,層級分解恰好是稽核人員所需的結構:他們可以看到鋁封、油墨層與膜各自攜帶符合規定的數值。
歐盟合規聲明:Art. 38 / 39、附件 VIII
以上所有內容都是證據。歐盟合規聲明則是將其匯整為一體的單一文件,並以生產者的責任聲明該包裝符合 PPWR。依第 38 與第 39 條,在完成符合性評估後,生產者依照附件 VIII 的範本擬具此聲明。它載明包裝、生產者、所執行的評估,並確認合規。
該聲明很簡短——但它必須正確、保持最新,並可供取得。而這正是從結構化層級資料衍生它所帶來的回報:改動一項材料或一個再生成分數值,聲明便會重新生成,而非以人工逐字編輯。
每一種歐盟語言,封存多年
有兩項實務要求常讓人絆倒:
- 語言 — 該聲明必須以包裝上市所在會員國之主管機關易於理解的語言提供。若你在整個歐盟銷售,實際上你需要能隨時以 24 種官方語言中的任一種提供它。
- 保留 — 自最後一個單位上市後,該聲明及其佐證技術文件必須就單次使用包裝保留 5 年、就可重複使用包裝保留 10 年。
dpp.gs 直接由層級資料生成合規聲明,同時產出可由機器讀取的 JSON 與可列印的 HTML 文件,以每一種歐盟語言呈現,並將其連結至 QR 碼——因此它在貨架上只需一觸即達、對主管機關只需一次匯出即可,而不是埋沒在某條電子郵件討論串中。保留期時鐘與評估日期也隨之一同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