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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 · 閱讀約8分鐘 · 所有文章

數位產品護照與二手商品:翻新業者與回收PRO需要了解的事項

循環經濟領域的企業最常問我們的問題之一:當生產者責任組織(PRO)回收二手紡織品,或翻新業者修繕並轉售二手手機時,他們是否需要核發新的GTIN與新的數位產品護照(DPP)?

簡短的回答是:視您對產品實際進行的處理而定。ESPR(法規2024/1781)原則上劃定了明確界線,但各產品類別的具體細節由各委任授權法規另行規範。

關鍵區分:再使用與再製造

ESPR區分了兩種本質上不同的情境。

再使用是指產品經回收、檢驗、清潔,可能進行輕微修繕後,以基本上維持原始狀態的方式轉售。在此情況下,無需核發新的DPP。原有護照(若存在)仍然有效,並隨產品轉移給下一位使用者。這是一項重要原則——DPP是特定實體物品的「履歷」,而非商業交易的記錄。

再製造則不同,是指產品經過重大改造:零組件被更換、保固重新核發、功能或規格發生變更。在此情況下,再製造業者依ESPR第9條之定義,成為「將產品投入市場的新經濟經營者」。必須核發新的DPP,且該經營者須承擔製造商的相應責任。

兩種類別之間的界線並非總是清晰——各類別的委任授權法規將更精確地加以定義。目前最清楚的現行先例是電池法規(2023/1542),其中明確規定再製造電池須取得新的DPP,並與原始DPP相互連結。

紡織品(PRO回收並轉售二手衣物)

若PRO僅從事回收、分類並以原始狀態轉售服裝(典型的二手通路),此即為再使用——無需核發新的DPP。PRO在此扮演廢棄物處理業者及後續二手商品經銷商的角色,而非製造商。

注意事項:紡織品尚未有已通過的DPP委任授權法規(目前正在草擬中,預計2027至2028年)。因此,對於目前大多數正在回收的紡織品而言,並不存在需要移轉的原始DPP。紡織品的EPR義務(來自廢棄物框架指令的修訂)屬於另一套獨立制度。

然而,若PRO從事升級再造(upcycling)——例如將舊衣物裁切並縫製成新產品——則該產品屬於全新產品,須履行完整的生產者義務,包括核發新的GTIN與DPP。

行動電話(PRO回收並以翻新品轉售)

這幾乎總是屬於翻新,而非單純的再使用。翻新業者通常會:

藉此,他們成為新的經濟經營者,所負義務與原始製造商相當:

  1. 新的DPP——包含自身資料:由誰翻新、何時翻新、更換了哪些零組件、新保固內容為何、翻新後的環境概況資料。原始DPP(若有)應作為參考資料連結。
  2. 新的GTIN——此為GS1規則,而非ESPR規定。GS1規則要求,凡產品在影響消費者或貿易通路的參數上發生變更(保固、規格、翻新市場包裝),即須核發新的GTIN。翻新版iPhone 13與全新iPhone 13的GTIN不同。
  3. CE標誌及合規聲明——翻新業者須承擔符合無線電、電磁相容性及安全指令的合規責任。
  4. WEEE登記——以生產者身分登記(在每個投入市場的成員國均須登記)。
  5. 產品安全責任——依GPSR(法規2023/988)規定承擔。
  6. 消費者權益——二手商品最低12個月保固(指令2019/771;部分成員國要求更長期限)。

實務意涵

翻新業者與再製造業者是完整的經濟經營者,承擔與原始製造商相同的DPP義務——只是規模較小,且往往在技術資源上較為有限。這正是最需要易於取得的自助服務工具的族群。

當電子產品的委任授權法規通過後(預計2026至2027年),DPP的連結機制將變得至關重要:新護照必須參照原始護照。任何今日選擇DPP平台的業者,都應確認其資料模型已為此做好準備。

本文為法規概覽,並非法律意見。對於具體實作——尤其是在紡織品及電子產品委任授權法規定案後——建議諮詢專精ESPR的律師。